浦澤直樹的作品《20世紀少年》中,有位來自於義大利,名叫「路西亞諾」的神父。這位角色有個設定一直讓我很出戲。路西亞諾年輕的時候是個拿波里的小混混,之後受到感化而成為神父。年輕時留在手臂上的刺青也讓他無論走到哪裡(就算是日本),都無法擺脫旁人貼在他身上的「黑幫」標籤。

雖然義大利的黑道根本沒在紋身,但日本的刑警(蝶野)看到路西亞諾時,還是會說出「瞧你這一身刺青……該是道上的狠角色吧?」這樣一句話。就算是將這個橋段解讀為「一般日本人就是會將『刺青』與『黑道』劃上等號,這句話只顯示了蝶野刑警先入為主的偏見」好了,之後同樣是年輕時在道上混過,後來受到精神感召而返回日本受洗的仁谷神父,也在眾人(包括路西亞諾)面前,用「露出自己手上的刺青」這個動作來說明「他也跟我一樣是混過來的」。
這樣的劇情安排不得不讓我懷疑,或許浦澤直樹真的以為「刺青=黑道」是全球共通的觀念吧。
當然,我對日本刺青最早的印象也是來自於黑道。《怪醫黑傑克》有一回就是在講某個黑道老大,儘管胰臟癌已經深刻到不動手術就會死的程度,為了不讓自己身上的紋身留下疤痕,寧願等死也不願開刀。這篇故事的確讓我建立起了「渾身大片的刺青」與「黑道老大」切也切不斷的連結,但同時也讓我認知到,在他們身上被紋出來的每一幅圖案,都是匠師用靈魂刻劃出來的藝術品。

【右側】勸進帳(歌川國貞『歌舞伎十八番之内 』)
刺青為大眾所帶來的負面印象,或許能追逤到江戶時代中期。當時日本的「入墨刑」會隨這地域不同、以及依據犯下的罪行,在犯人的手腕或額頭上刺上不同的印記。大坂(現在的大阪)的規矩是在上臂紋上兩條黑帶,紀州(現在的和歌山一帶)則是在手肘下寫個「惡」。最有創意最特別的是廣島藩,初犯先在額頭上劃上一橫,再犯就在那一橫上加上一撇,若是三犯就一捺一點加上兩筆,湊齊一個「犬」字。這種讓你下半輩子只要走在路上,都得承受被視為「罪人」眼光的罰則,或許有人會覺得太過殘酷也說不定,但德川吉宗之所以制定此刑,其實是為了取代長年被詬病「太殘忍」的削鼻斷耳之刑。

說是負面形象,畢竟刻在前科犯身上、臉上的印記都有固定型號規格,與民間的刺青文化還是有著很大的不同。在賭場出沒的市井豪俠為了尋求神佛庇佑,會在身上刺些「南無阿彌陀佛」之類的經文。在賭場露肩袒胸秀出紋身也是當時展現男子氣概的象徵,時髦的男性自然也會藉此來提高自己的江湖威望。而除了男性,女生也有女生的紋法。當時的花街流行著一種被稱為「起請彫」的刺青,遊女為了向情郎表露忠貞,會在上臂刺上和對方年齡相同數量的黑點,或是「對〇〇至死不渝 」之類的字句。而情人之間也會在手指根部點上黑點,以此代表彼此永恆之愛。

同時期如飛腳快遞、轎夫、消防員等等,經常赤裸上身揮汗打拼的好漢子們也開始以紋身點綴肌膚,刺青逐漸轉變為勞動階級的時尚象徵。佛教中的「疾行之神」韋駄天,是飛腳業界的紋身首選,轎夫苦力既然是靠力氣吃飯,刺個力大無窮的金太郎自然是再適合也不過了。而民間的消防弟兄整天火裡來火理去,把象徵水神的龍給刻在身上,應該多少也能起點守護的功效吧。
到了江戶時代後期,真正讓刺青文化成為潮到出水的大眾流行符號的,是從中國飄洋過海而來的文學巨著《水滸傳》。其實《水滸傳》的日文譯本早在1757年就出版了,葛飾北齋也從1805年開始就陸續為它畫過插畫。然而真正掀起暴風的,是1827年開始,由歌川國芳所繪製的連作「通俗水滸傳豪傑百八人」,本作中眾豪傑紋滿全身的大片刺青把騷包的男士們給迷得歪歪倒倒爭相模仿,現象級的流行不只是點起了大片刺青的熱潮,短期內大量接單的紋身師父也被迫練就起一身好功夫,將浮世繪圖案反映到刺青的手法技術也因此有了飛躍性的成長。

當刺青不再只是一時熱,開始成為民間時尚文化的一部分時,明治政府為了「不能讓洋人看笑話」認為「如此陋習萬不可長」,於1872年下令全面禁止以裝飾為目的的紋身,這項禁令一直延續至戰後的1948年才終於被廢除。在解封之後十多年的1960年代,東映電影公司帶起了「任俠」題材的作品的風潮,電影中黑道大哥在決鬥前秀出滿背華麗刺青的畫面風靡全國。這股黑道電影熱足足熱了十幾二十年,連現實中的黑道成員都紛紛開始效仿,將渾身刺青視為証明自己「耐得住極度的苦痛」、「對組織效忠」和「脫離正常社會」的決心標誌。

而「刺青=黑道」的社會觀感,也差不多是這個時期被建立起來,進而造成大眾對紋身產生極大恐懼的主因。從1970年代開始,日本的公眾澡堂、溫泉設施、游泳池和健身房,開始鋪天蓋地地出現「刺青者禁止進入」的告示,這樣的社會默契也一直延續至今。80年之後,從歐美傳入日本的搖滾樂等次文化大受日本年輕人的歡迎,他們身上的時尚紋身也成為了酷炫的象徵。雖然社會上「刺青=黑道」的認知依然存在,但也有逐漸開始朝「刺青也不一定完全=黑道」方向演進的趨勢。時至90年代,以年輕人為主要消費群的街頭洋式紋身店,在全國各大城市的精華區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且美妝界的「半永久紋眉、紋唇」也開始大流行。
1948年之後的禁令解除雖然讓紋身得以除罪化,但無論是執政當局或是社會大眾都依然對紋身沒啥好印象。無法可管的「刺青業」一旦成了平民消費,因半吊子的年輕紋身師、不專業的美體沙龍而引起的皮膚炎、感染等醫療糾紛也開始暴增。保守的行政當局雖然沒辦法讓刺青違法,但厚生省還是想出了一個立竿見影的賤招,自2001 年起陸續透過行政通知,將針刺著色與反覆營業的行為歸類為「醫療行為」與「從事醫業」的行政解釋。由於日本根本沒有紋身相關的資格制度,所以除非讓他們全都考到醫師執照,否則全日本的紋身師都得被當成密醫。之後的十多年,這個行業都得被迫活在不見天日的灰色地帶。

直到2020年……是的,真的就是沒幾年以前,因為那場從2015年的一審打到三審、足足打了五年的官司「大阪紋身師增田太輝案」戲劇性的翻案,才終於終結了這個灰色地帶。當時最高法院在三審判決的理由書中這麼說道:
紋身施術行為,歷來乃是作為一種具備裝飾性、象徵性要素或美術意義的社會風俗而被大眾所接受,向來不被認定為屬於醫療及保健指導範疇之行為。
而草野耕一法官也在判決書的最後補上了這樣的意見:
若在考取醫師執照的養成過程中,本就未曾規劃習得紋身施術所需的知識與技能;且縱觀紋身施術的歷史發展,亦難以想像在不久的將來,會出現出以紋身為業的醫師。因此,將非醫療行為一概納入管轄,我國以紋身施術為業的人極有可能就此消失。(…中略)綜觀以上各點,將非醫療行為一概納入管轄,將會強制建構出一個紋身施術需求無法被滿足的社會,實質上妨礙了國民應享福利之最大化。
這個無罪判決,終於讓全國的紋身師能抬頭挺胸地在陽光下領回……至少是「於法」領回了市民權。正如前述,「刺青=黑道」依然是個延續至今的社會默契。
自2010年開始施行「暴力團排除條例」以來,其實日本的黑道已從巔峰時期的18萬人減少到史上最低的1萬七千餘人(2025年底由警察廳所提供的統計數字)。雖然尚未死盡死絕,但對於社會的影響力早已遠遠不比當年。且絕大多數的民眾也很清楚,時尚刺青與過往大家避之唯恐不及的黑道紋身根本毫無關聯。儘管如此,日本還是有約莫半數的旅館設施禁止有刺青的旅客住宿。

如果你是個身上有刺青的外國人,因嚮往日本的溫泉而規劃了一趟泡湯之旅,很有可能會在旅館Check in之後開開心心地走進大浴場時,因為身上的刺青(不管你刺的是老婆老公的名字、皮卡秋還是芙莉蓮)而被要求離開澡堂,甚至是被請出旅館。
其實日本並沒有任何法令能讓民營單位「禁止」刺青客。若是街邊巷尾的一般公共澡堂,由於日本的「公眾浴場法」賦予錢湯禁止特定客人的範圍,僅限於「有傳染病的可能」與「不衛生的行為」。公眾浴場是「國民的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公共設施」,也因此而享有各種地方公共團體的補助、以及水費減免等福利,正常來說於法於理都該對每一位居民敞開大門。再加上連厚生勞動省都曾經明確表示過「基本上沒有辦法光以是否有刺青,來判斷這個人是否有傳染病、或是具備明顯污染浴槽的可能性」,如果錢湯只因為身上有刺青而不讓人家進門洗澡,其實是有可能違法的。
然而上面所談到的都是「國民的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般公眾澡堂』」,溫泉、或是休閒性質的「SUPER錢湯」等大型浴場,就完全不在公眾浴場法的規範以內了。這些以提供療愈為目的的設施,是否要為了讓其他顧客能夠自在、安心使用設施而禁止刺青客,目前也就是交由業主自行判斷而已。在這個背景之下,業者為了不給任何「有可能讓道上兄弟嚇跑其他客人(影響營收)」的機會,維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通殺方針的確是最不用勞心費神的選擇。長年以來也因此催生了許多來自海外的溫泉難民。

為了逐漸成長的外國旅客,日本觀光廳也在2016年要求全國的住宿、入浴設施能「盡可能積極放寬」刺青禁令。據說近幾年「刺青OK」的設施的確有比以前多了些,而有些地方就算還是禁止刺青,也會提供(販賣)蓋住刺青的防水貼布。只要是刺青圖案是貼布能蓋過的尺寸,技術上還是能讓你泡得到湯。面對他們為了「盡可能不讓無辜船客被一竿子全打下水」而展現出的態度與付出的努力,我給予正面的評價。然而這樣的應變方式,在我看來依然帶著濃濃的歧視意味,以及一種近乎荒謬的喜感。
其實我身上也沒刺青,無關乎什麼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的守身如玉,單純只是還沒碰到有什麼值得在身上留一輩子的圖案而已(當然,怕痛應該也是原因之一)。如此一個大環境雖然沒有直接冒犯到我本人,但看著這個國家,只能用這樣的方式來面對如此魅力十足的刺青文化,心裡還是覺得頗可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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